商标转让是否需要公证?
商标转让是一种自愿行为。不需要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但建议为双方的利益进行公证。商标转让如何公证?让我们和自贡商标注册一起学习吧!商标转让公证的优势:为了保证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益,建议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但不是强制性的。商标转让时,可以进行公证,保证商标转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效避免了民事纠纷。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商标转让公证,也不是商标转让的必要申请条件。商标局只有在发现转让双方信息存在瑕疵时,才会发布公示公告。
一、转让方公司即将转让、注销等,后期无法办理公证;
二、双方都有简单的业务关系。为避免对方在公证后期的合作,保护受让人的权利,中贤软商标建议在本案中优先给予公证;
三、转让方转让信息存在年审、公章等小问题。
四、转让双方均有关联公司。因商标调整需要转让商标的,可以选择不进行公证。以后商标局补发的,可以重新公证。
五、转让人与受让人相互信任,不得办理公证。
个人转让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商标注册证原件、商标受让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转让人:营业执照正本、商标注册证正本、商标受让人身份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全国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可以相同。以上材料一般需要准备,公证前应事先了解当地公证处的要求。商标转让是否需要公证?我们都知道如何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上标商标网通过购买商标,提供商标转让服务,节省商标注册时间。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保障,对于商标持有人来说十分重要,因此需要加强对商标注册的关注,商标注册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取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等商标专用权,应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取得我国法律的保护;
2、商标使用人是否将其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随其自愿(强制注册除外),但未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若被他人抢先注册,有侵权的危险,被迫停止使用,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3、申请注册的商标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只要获得商标核准注册即受法律保护,其他人未经同意或许可,不得使用,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4、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的两个或以上的商标,商标局核准申请在先并驳回申请在后的,若同一天提出,核准使用在先的,若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则抽签决定或由商标局裁定;
5、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依据《尼斯协定》国际分类规定的类别以及名称填报按类申请并缴纳费用,若系新商品或新服务,应附送说明;
6、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商标所受理商标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注册证公告商标所通知领证。正常批准约需18个月,若在商标局受理后,审查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驳回或在公告期有他人提出异议的,所需时间则更长;
7、注册商标需在同一类其他商品使用的,改变其标志,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另行提出申请;
8、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提出转让注册申请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9、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或对注册商标有争议的,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若对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十年,期满不续展的,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以上便是商标注册注意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您解决问题。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保护的前提,因此需要加强对商标注册的重视程度。
我国对于商标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每个商标从拿到证书起,可以使用十年。十年后,如果您还要继续使用的话,就续展。商标的续展跟商标注册一样都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但也有区别:
(一)《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四)注册证复印件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我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我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注册商标续展条件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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